浙江: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1.4元
http://m.srglobaltrade.com 時間:2017/12/13 來源:中新網浙江
《全球涂料網訊》
從浙江省財政廳獲悉,《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適用稅額的決定》經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悉,大氣污染物(除四類重金屬污染物項目)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四類重金屬污染物項目(鉻酸霧、汞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8元。水污染物(除五類重金屬污染物項目)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五類重金屬污染物項目(總汞、總鎘、總鉻、總砷和總鉛)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8元。
浙江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本次排污費制度與環(huán)保稅制度的轉換過程中,浙江省的把握原則是:環(huán)保稅稅額標準與現行排污費征收標準保持一致,即“費稅平移”,企業(yè)負擔不變。
熱點資訊
|
|
資訊排行
- 四川公布5家化工園區(qū)擬通過認定
- 新威凌發(fā)布2024年報發(fā)布,凈利潤大幅增長
- 陶氏宣布調漲 5%-10%!
- 受關稅沖擊,多家化工巨頭宣布漲價!
- 阿科瑪在歐洲投產高性能生物基流變添加劑
- 巴斯夫與上汽通用五菱正式簽署戰(zhàn)略合作!
- 2025年涂料價格預計將小幅增長
- 印度推遲實施乙酸乙烯酯單體、丙烯酸甲酯和丙烯酸乙酯
- 廣東新建年產8000噸粉末涂料
- 萬華化學新戊二醇裝置擴能技改項目公示
- 涂料、石化等六大行業(yè)新規(guī)來了!
- 2025年“綠色化工園區(qū)(建設期)單位”開始申報
- 一季度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yè)投資同比增長2.1%
- 投資5億元,巴斯夫擴大在華產能
- 萬華化學2025一季度凈利潤達30.82億元